建筑调查报告
在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调查报告1调查时间:xx年4月10日--4月20日
调查地点:xx镇
调查对象:农民,村干部,乡镇领导;
调查方法:面谈,走访,实际考察;
调查目的:对盐井镇土地的现实情况及特点,"两违"使用土地造成的危害的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1、基本情况及特点
在电大法学专业的两年半的学习期间里,我们学习了《合同法》、《国际公法》、《商法》、《国际经济法》等一系列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学习的都是理论的知识,为了能够更好的学习、更深入的理解法律,为了将理论联系与实践结合起来,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我于xx年4月10日——4月20日对我镇违法占地、违章建筑(下称"两违")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以来,盐井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两违"整治工作非常重视,一是通过"地球日"、"土地日"、"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等活动开展了对《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巡查力度。村(社区)负责各自本辖区内的"两违"情况,实行包片制度。发现一起马上上报一起到国土部门。而城管部门成立了专门负责城区违章建筑巡查的查访小组,并通过市民电话举报、网络投诉、建设局转来函件等方式,拓宽违章建筑信息来源渠道。三是抓住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开展统一行动,以强拆震慑违建户。去年通过多家部门统一协作,水田村牛场社成功制止了一起违法占地建房案件。通过相关部门工作的有力开展,及时查处了一批"两违"案件,违章建房得到有效整治……
xx年以来,我镇共查处农村村民违法建房28件,面积7.98亩(均为耕地)。其中水田村15件,面积3.19亩;黄桷社区2件,面积1.73亩;长沟村5起,面积1.88亩;柏树村3起,面,0.61亩;黎山村3起,面积0.57亩。除5件已xx外,其他的已经自行停建。查处城区乱搭乱建7户(面积约289.6㎡)、违法建筑5户(面积约154㎡)、私自扩大建筑面积5户、屋顶加层3户。目前对清理出来的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已进行处罚和拆除。查处非法开采非煤矿山1起,非法开采小煤窑1起。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1宗已经出让的国有土地闲置,涉及面积20余亩,现已与相关电石生产公司重新约定了开工时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镇的"两违"整治工作在盐井镇党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国土部门、城建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足够重视,逐步加以解决。
(一)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依法用地意识不强。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有《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等。有的农民不知道建房用地有什么规定和要求,更有甚者认为土地承包后就是自己的了,要怎么用是自己的事。虽然我镇每年都开展相关活动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但宣传的方式和力度还不够,土地未批先用现象非常突出,被动执法较为普遍。
(二)执法力量不足,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国土监察执法主体是国土资源部门,承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职责的是国土所和城建所,然而国土所工作人员也只有3人,城建所2人。全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巨大的工作量极不对称。同时,还了解到,由于相关的业务培训形式单一,知识更新远远不够,真正能够熟悉相关专业业务工作的并不多。无法适应执法工作要求。而建设部门和城管部门也同样存在类似情况。
(三)部门协调配合沟通不够,执法合力不强。主要表现在沟通机制和联动机制不健全,执法主体不明,相关部门职责不清。由于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两违"案件时有发生。在查处时,由于没有建立统一的协调、指挥系统,没有相关工作预案,导致有关部门步调不一,联合执法合力不强,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四)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难度大。从调查中了解到,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程序十分复杂,如果等履行完所有的法律程序,时间要半年以上。而违法建筑在这么长的时间内已基本建成,导致难以快速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另外,由于考虑到全镇发展大局需要,()对已经出让的国有土地闲置问题依法查处难。
(五)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综合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们的执法部门在查处"两违"案件过程中,能及时进行口头制止,并下发停建整改文书,而在固定、收集证据方面还比较欠缺,执法的程序不是很到位,还存在或多或少的执法不规范、不严谨。并且执法措施不是很有力,导致执法效果不是很理想。一定程度上可以这样认为,相关部门有些环节的工作是为了免责,是怕承担责任,推卸责任而已,并没有将工作重心转移上来。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在继续做好有效方式宣传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依法用地、合法建筑。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但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配备的工作人员还要符合"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同时,要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方面狠下功夫,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两违"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不但部门之间要做到信息共享、信息互通,而且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制定查处工作方案或预案,逐步形成有效的沟通模式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四是加大巡查力度。要积极发挥巡查员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要突出巡查工作重点,除加强常规巡查外,要加强对"两高"建设和其他重点建设工作中出现的违法用地行为的巡查,不留死角。
建筑调查报告2一、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
1、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4、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标投标文件
5、工程设计文件
6、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7、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8、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 ……此处隐藏37093个字……致现行节能标准只适合体形系数小于0.35的中高层居住建筑,而占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多层、低层建筑将无法纳入节能进程中,这对推动建筑节能事业是极不利的。因此,标准应以实现节能率总体目标为依据制定,不突破标准制定方法的人为禁锢,建筑节能的春天离我们仍然遥远。
二、建筑节能应以人为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反映在居住建筑的形式和风格上。人们对建筑型式多元化和个性化的追求,必然导致建筑师对建筑立面、平面布置的个性化设计(这会导致体形系数增加)。另一方面,人们对建筑的自然采光、通透感、现代感的追求,导致建筑的窗墙比越来越大,也会使建筑单位能耗明显增加。作为建筑开发商,市场需要什么样的建筑,他只能顺应市场需要;作为建筑设计师,既有责任引导市场,也必须敏锐地预测市场的需要,否则其设计方案必然会被开发商、市场所冷落;作为建筑节能标准制定者或建筑节能主管部门,更应该利用建筑节能的科学观念引导市场,制定出科学的节能措施,强制地规定体形系数、窗墙比限值,结果可能会使这些规定形同虚设,甚至营造行业腐败的温床。因此,不能因为强调建筑节能而削弱建筑的人文艺术特征及多样性。作为建筑节能研究者,坦率地说,如果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谁都愿意购买个性化设计的大体形系数的别墅;即使选择普通商品房,也更愿购买符合自己审美意愿、房间布局合理(体形系数可能更大)、现代感和通透感强(窗墙比可能更大)的户型。已所不欲,何必强求他人。因此,建筑节能工作者应该摒弃本位思想,尊重他人的个性化需求,顺应市场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利用建筑节能耗的客观规律,科学地制定节能标准,才能更好地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三、建筑节能应明确节能措施的优选方法
在不同城市的不同气象条件下,不同型式的建筑的能耗构成是完全不同的。寒冷地区采暖能耗占主导地位,南方炎热地区空调能耗占较大份额,长江流域广大地区采暖、空调能耗的比例差别不是太大。节能标准规定的许多节能措施,一旦实施即变成了建筑的固有特性,它既能对建筑的采暖能耗产生影响,也能对空调能耗产生影响,而同一措施采暖与空调的节能效果是不同的(季节性)。任何一项节能措施,很难保证在全年任何时刻都是节能的(时刻差异)。由于同一标准规定的节能措施非常多,导致在标准实施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主次不分、本末倒置的现象,设计人员感到迷惑,开发商无所适从。建筑节能标准应该明确各种措施对全年节能的作用,并且指出哪些措施对采暖能耗影响显著,哪些对空调能耗影响显著,明确指出节能措施的优选方法,从建筑能耗构成中最大的部分着手采取措施,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建筑节能软件要统一
人们已越来越认识到建筑能耗逐时动态模拟软件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优化及节能标准效果评价的重要性。大量研究发现当孤立地使用某一软件进行建筑能耗分析及节能设计时,大部分结论是合理的。若将两种不同软件(方法)用于分析同一建筑的同一节能问题,且设定条件、气象数据库、材质库均完全相同时,两种软件得到的该建筑全年能耗可能不尽相同(定量上),有时差异还很大;若对建筑采取完全相同的措施,两种软件预测的节能率在数值上也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甚至得到定性上完全相反的结论。究竟哪个预测结果更科学、更符合实际?借助现有技术是很难判断的。由于建筑能耗的影响极其复杂,且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即使用最简化的模型建筑,也很难客观地保证全年所有时间的实验条件完全一致,从而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而任何一项节能措施,也不可能在全年的任一时刻均是节能的,故软件开发者均可找到支持各自结论的证据。
因此,节能领域、工程界、设计人员、软件购买者应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要弄清为什么存在预测得到的建筑节能宏观规律,可以从微观(基因)上分析原因,从软件中调出每个小时的能耗与节能率的模拟数据,以此为基础,分析从小时到每天、从每天到每月、再从每月到全年宏观节能规律的演变,此方面可以利用基因检验方法的思路,让行业所有人员都参与到建筑节能的进程中,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消除对建筑节能模拟预测的神秘感。软件开发者可以利用该方法从微观(基因)到宏观检查预测出建筑节能宏观规律,不断完善开发出更加有用的软件;同时该方法也可帮且设计人员或软件购买者,使他们更加自觉主动地推动建筑节能工作。
五、建筑节能标准要尽快完善,减少执行漏洞
中国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是世界上己知的、规定惟一一种软件(DOE-2)作为能耗综合指标评价分析工具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总体节能目标(50%),又规定了围护结构的统一限值。当某项设计参数不满足规定性指标时,可改用综合能耗性能指标来执行,能耗指标用指定的DOE-2软件来模拟。实际上,在一个标准中同时为设计者提供了两种可供选择的达标途径。尽管标准制定者的初衷是使标准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但实践表明,多重标准将导致严重的问题。首先,在标准适用区域,均执行同一围护结构限值,不同地方并非均能达到综合能耗指标和节能50%的目标;其次,满足综合能耗指标的要求也不一定能够满足总体50%的节能率目标,这给标准的执行造成漏洞。如某些地区居住建筑,有些刻意让某项规定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甚至根本不执行围护结构规定性指标,用标准规定的综合能耗计算方法能满足标准规定即可,从而通过节能审查验收。显然这样少量或不作改进的建筑不可能实现50%的节能目标,但却是合法的节能建筑。而另一些地区的某些类型建筑,若用综合能耗指标法要达到规定的能耗指标,是要付出比正常情况更高的代价(更小的传热系数)。显然,多重标准的误区将有损标准的权威性及公正性,如果在节能建筑审查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利用标准存在的漏洞,将使建筑节能后患无穷。
六、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工作要起带头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管机制,达不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二是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制定运行节能管理制度和标准,对既有高耗能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改造,政府办公建筑率先进行节能改造。三是积极探索公共建筑节能新机制,建立针对高耗能的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制度、能效审计和披露制度,逐步建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对新建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强制的节能检测并对其能耗指标进行标识。对“能源杀手建筑”进行惩罚,促进节能建筑设计工作。
七、推动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
抓紧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建设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一方面开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另一方面制订太阳光热和光电、地热能应用的实施方案,并选择条件成熟的城市进行示范,全面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带动市场需求,推动相关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体系的形成及产业的发展。
八、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技术进步
一是加快对建筑节能关键技术进行攻关,促进传统建筑业和建材业改造和提升。二是推进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为核心的绿色建筑的发展。三是进一步促进建筑节能技术体系、新型墙材技术与产品的发展。